电缆公开招标公告?攀钢耐高温控制电缆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电气设备部采购的攀钢耐高温控制电缆等公开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项目名称:攀钢耐高温控制电缆等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AB201810181900
3、项目内容及要求
3.1本次招标采购明细、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要求》。
3.2招标采购情况
3.2.1本次招标采购周期拟定为20181101至20181231;
3.2.2本次招标付款条件为实行先货后款,以货币/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2.3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见《投标要求》;
3.2.4本次招标采购有品牌(相当于该品牌)要求的品种需投标人提供代理证明或经营范围涵盖此类品种;
3.2.5对于准入条件要求进行试验、验证的品种,若新入围的投标人拟中标,在供货前需要试验、验证合格,否则,取消其拟中标资格,按排序依次选取其他投标人为拟中标人。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方资质要求 (1)、注册资金要求:只接受生产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100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须具有本次招标标的物或同类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3C认证(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提供2015年以来类似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总量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以合同或发票金额计算)。要求提供2015年以来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通过的年度财务报表且主营业收入≥50000万元,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如果投标报价规格型号是替代(升级)规格型号的,须按替代(升级)后的规格型号提供一一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贸易型企业投标。投标方只能投报自己生产的产品。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必须满足注册资金、业绩、技术的要求,同意采购人的结算及支付方式。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代表于2018-10-19 10:00:00至2018-10-25 11:00:00,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5日11时00分。投标人网上提交报价、商务及技术标同时,必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提报的资质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原件或盖红章复印件)电子版,传送到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应标段。首次参标方须要先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
6.4逾期、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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